内容:关于2023年11月03日发布的《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支持措施(试行)》对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的,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辅助怀孕并成功生育第一胎的,给予3000元的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在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基础上,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给予5000元分娩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政策是否实行?办理对接部门是咱们张北县那个部门?地址是在哪里?领取方式及相关资料应准备那些?
回复:张北县已施行。办理对接部门是张北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张北县建安东路。领取方式是本人到卫生健康局申请,需准备全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符合政策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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