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22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23号)和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张北县开展了2025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
我县组建了专门的财务报告编报团队,组织预算部门及单位参加省厅视频培训会,并于会后在县财报编制群转发省厅培训资料;在数据收集过程中,我县强化管理,严格标准与要求,及时对各预算部门及单位答疑解惑,精心指导,确保质量;在汇总阶段,我县按照科学的方法,耐心核对,排除问题,逐次汇总,高质量完成了此次编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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