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道路运输货运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的良好秩序,确保道路货运企业、车辆技术、动态监控落到实处,有力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张北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张北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有效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抽查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抽查,由局安全法制科牵头,依托政务外网“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取工作由局安全法制科会同运输管理所共同实施。
三、抽查对象、执法人员、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从张北县交通运输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依据信用规则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
(二)执法人员。
由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双随办”)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库中抽取2人。
(三)随机抽查时间。
2023年5月。
四、随机抽查依据及内容
(一)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二)抽查内容。
1.是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2.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3.货运经营者是否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4.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5.货运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
6.货运经营者是否强行招揽货物;是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7.货运经营者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8.货运经营者是否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五、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1.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全县道路运输货运企业市场主体名单,派至局运输管理所。
2.运输管理所负责对被抽取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开展抽查工作。抽查中,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人员随机选派”模块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被抽查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检查。
(二)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张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依法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前期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制定详细的抽查检查工作指引,便于执法检查人员理解、操作,确保抽查工作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三)充分整合资源,确保抽查保障到位。要充分整合利用执法资源,加强双随机抽查人员、经费、车辆保障;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保障到位、开展顺利。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实现对被抽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检查,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要建立各部门内部的问题线索移转机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交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抽查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六)及时总结上报。抽查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工作,于抽查结束后5日内将抽查工作总结上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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