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郝家营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已经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要求,现对我部门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责
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 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
张北县郝家营乡乡人民政府办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
张北县郝家营乡农林水等事业部门 | 事业 | 正股级 | 财政拨款 |
1、 行政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财经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 事业机构设置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广播服务站、财政所.
三、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见附表)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参与政务,为机关服务,做好扶贫攻坚工作。
2、负责乡党委政府和办公室日常文电的处理,负责乡党委政府的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
3、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乡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完成好乡政府日常事务,确保全乡工作顺利完成;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4、部署扶贫攻坚工作、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禁牧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要求完成农林水利工程和道路的建设以及对水利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对各项惠民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及时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905张北县郝家营乡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 | |||||||
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综合事务管理 | 12.30 |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为乡党委政府出主意、当参谋,调查研究,处理信息,参与政务,为机关服务。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乡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完成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向本乡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指导村委会的工作,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参与政务,为机关服务。2、负责乡党委政府和办公室日常文电的处理,负责乡党委政府的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3、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乡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
综合事务管理 | 12.30 | 乡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乡党委和政府领导指示。协助乡党委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 协调完成好乡政府日常事务,确保全乡工作顺利完成;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 日常事务完成率及突发事件处理 | 优 | |||
综合业务管理 |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 1、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 ||||||
综合业务管理 | 首先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并对公共设施,水利设施进行管护。其次,对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并做大量的护林防火工作。另外还认真完成了民政、计划生育、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各项惠民工作。最后,调解和处理村民各种民事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 按要求完成农林水利工程和道路的建设以及对水利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对各项惠民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及时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 综合业务工作完成率 | 优 |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73 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905张北县郝家营乡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
合 计 | 12.73 | 12.73 | 12.73 | ||||||||||
张北县郝家营乡人民政府办小计 | 12.73 | 12.73 | 12.73 | ||||||||||
日常公用经费 | 82.83 | 煤炭 | A | 吨 | 122.00 | 0.09 | 10.98 | 10.98 | 10.98 | ||||
日常公用经费 | 82.83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5.00 | 0.35 | 1.75 | 1.75 | 1.75 | ||||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部门(含所属单位)上年末资产金额为240.268339万元,其中包括房屋、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等。本年度拟购置资产总额为 1.75 万元,主要为 办公电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我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79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0.22 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我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79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75.4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92.5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 82.83万元;项目支出 214.8万元,主要 村级经费、乡镇运转、乡村道路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运行经费、扶贫工作经费和综合工作经费。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 790.2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7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71.3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和办公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增加 205.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 村级经费已分解安排,并新增安排扶贫经费和其他经费等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82.83万元。其中:办公费3.05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2.02万元,邮电费16.39万元; 办公取暖费10.49万元,差旅费10.37万元,其它交通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9.6万元;工会经费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3.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3.5 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相关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 "三公" 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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