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义合美新城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25〕22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张政字〔2025〕2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县政府成立张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张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助做好普查工作。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张北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组织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25〕22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张政字〔2025〕20号)精神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严格依法普查。把依法统计、依法普查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按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二)加强质量管理。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加强普查指导培训,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经费保障。张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张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张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张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万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翟晶晶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韩志麟 县统计局局长
李树铭 县财政局局长
田 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武占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晓宇 国家统计局张北调查队队长
成 员:王治国 县司法局副局长
吕金贵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齐虎林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三级主任科员
郭升杰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玉婷 县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韩 东 县国动办主任
贾志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选刚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文海 县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进焕 县林业和草原局二级主任科员
闫秀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 瑞 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褚明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贾瑞生 国家统计局张北调查队副队长
王博宇 县人民武装部后勤科科长
张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李文海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该领导小组不列入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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