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河北省“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部署,依据《张家口市民政局、张家口市教育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切实做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通知》(张民字〔2026〕52号)要求,持续优化社会救助服务,依托乡镇(街道)、管委会社会救助综合窗口,统筹推进民政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协同联动,切实便捷困难群众办事、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县级部门已联合梳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窗口工作指南(附件2)、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推动综合窗口规范高效运行、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压实牵头统筹职责,夯实窗口运行基础
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牵头统筹职责,负责整体工作部署、制度完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导落实;相关部门要履行协同办理,结果反馈责任;乡镇(街道)、管委会要严格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主体责任。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细化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机制。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管委会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和常态化管理,常态化开展调度督导、查漏补缺、提质增效,夯实基层救助服务阵地,确保全县救助工作标准统一、流程规范、运行有序。
二、规范人员岗位配置,建强救助服务队伍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统一窗口标识,专门承接社会救助事项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全流程工作。乡镇(街道)、管委会统筹社会救助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力量,严格落实专人专岗、专职专责管理要求,择优选配政策精通、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在岗常驻(设置A、B岗),综合服务窗口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监督协调职责,坚决杜绝空岗、缺岗、随意顶岗现象;民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各项救助政策、业务流程、服务规范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窗口人员业务实操能力,确保精准高效开展受理、转办、反馈等各项工作。
三、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及配套制度,规范窗口业务办理流程,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规范公示等制度,实现群众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分类办理、统一反馈。建立“受理—转办—督办—办结—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标准和责任主体,全程做好工作记录、完善工作台账,实现业务办理全程留痕、可查可溯,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积压超时、重受理轻跟踪等问题。
四、强化服务保障供给,提升窗口服务质效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作为窗口物资保障责任主体,要全面配齐配足办公设备、便民设施,规范岗位设置、服务秩序和工作环境。严格按照工作指南统一模板,自行规范印制救助申请表、部门转办单、办结回执等业务表单,统一制作摆放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等便民资料,确保各类表单资料齐全规范、分类清晰、随取随用。在窗口显著位置公开救助事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保障救助服务公开透明、便民利民。
五、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救助工作合力
县数政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线下“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窗口,畅通办理流程(附件1),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办理。民政部门要严格履行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有效衔接工作职责。县教育、医保、人社、住建等部门要紧扣“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部署,严格履行专项救助工作职责,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及乡镇(街道)、管委会综合窗口开展工作;明确本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联络员,畅通跨部门转办对接渠道,对窗口推送的救助申请,及时核查、高效办理、按期反馈,杜绝拖延推诿、衔接梗阻问题,推动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无缝衔接、一体落实,实现困难群众“一窗受理、只跑一次、协同办结”。
六、严明工作责任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深化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作为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岗位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县民政局要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日常调度和专项督导,及时发现整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密切配合,持续破解救助服务堵点难点,不断提升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便民化水平,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2.“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窗口工作指南
3.首问责任制模板
4.一次性告知制度模板
张北县落实“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切实做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方案.pdf
张北县做好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方案(含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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